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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首届化工设备维修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次数:

一、竞赛目的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师生专业技能水平的整体提高,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氛围,选拔学生参加各种省、国家相关专业技能竞赛活动,考核与展示学生的典型化工设备维修操作技能与知识,对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二、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医疗器械学院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许莉勇

副主任:崔山风、周双林

委 员:何雄、周岩、马英

工作小组成员:朱清、朱国民、王维标、孙孟展、严兰兰、沈晓琦、徐霞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活动采用预赛和决赛两个比赛环节。

预赛60分钟考核化工设备维修专业基础知识,理论题库主要采用由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组织编写,潘传九老师与金燕老师主编的《化工机械类专业技能考核试题集(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年12月版)。

决赛150分钟考核镶配件的制作:选择典型凹凸扣合镶配件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划线、锯割、锉销、錾削、钻孔、铰孔和对尺寸、形位公差的控制,并在操作过程中考查工具、量具的合理使用、考核选手安全操作和文明生产。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在竞赛前15分钟进入竞赛机位;竞赛开始前10分钟,讲解考试注意事项,以场地计时器为准计时进行竞赛。

2.竞赛过程中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场外指导。

3.竞赛时以赛场下发的试卷和图纸为准。

4.竞赛期间选手不得离场,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信或上网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纸介资料等与竞赛无关的物品。

5.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6.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经确认后由裁判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7.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选手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选手需按照竞赛任务书要求完成竞赛。

五、成绩评定方法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裁判组负责。

2.竞赛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比赛选手将获得不等的专业素质拓展分,分别是:参加比赛者每人加0.1专业素拓分;优胜奖获得者每人加0.2专业素拓分;三等奖获得者每人加0.4专业素拓分;二等奖获得者每人加0.6专业素拓分;一等奖获得者加0.8专业素拓分。

七、报名对象

我校在校生

八、报名时间、方法

时间:截止2017年4月7日

报名办法: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名单上报辅导员处。辅导员于4月7日前统一将参赛名单发徐霞邮箱(452164733@ qq.com)

九、竞赛时间、地点

预赛时间:2017年5月9日13:30-14:30

地点:1号教学楼310教室

决赛时间:2017年5月23日13:30-16:00

地点:1号教学楼211零件加工实训室

医疗器械学院

2017.3.23

附件1:报名表

附件1:

报名表

学号

姓名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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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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