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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校第四届工业分析检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氛围,选拔学生参加各种省、国家相关专业技能竞赛活动,经研究,特举办学校第四届工业分析检验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药学院承办,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协办。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和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竞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许莉勇

副主任:崔山风、张佳佳

委 员:卢培苗、林燕、何雄、王国康

竞赛办公室:刘福和、俞松林、丁丽、张晓敏、胡晓渝、马铭研、王淑君、陈斌、徐冰婉、孙崇鲁、谢凌云、谢吉玮、刘京骅、金铭

二、竞赛报名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主要为在校大一、大二学生。比赛采用自愿报名,组委会资格审查,获取竞赛资格。

2、报名程序

参赛选手到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由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药学院。

联系人:刘京骅。

3、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4月5日。

4、资格审查

参赛选手资格审查于4月8日之前完成。结果及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内容:本次竞赛活动采用预赛和决赛二个比赛环节,实施理论测试与岗位操作技能展示相结合。(竞赛大纲见附件)

要求: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选择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指导的选手数量不超过6名,并要求在决赛开赛前一周到竞赛组委会备案。

四、竞赛日程

序号

时间

内容

负责人(部门)

备注

1

4月5日

组织报名

教务处、药学院

2

4月12日

预赛

药学院

3

4月13日-17日

决赛入围者确定指导老师

并进行技能指导

药学院

4

4月18日

决赛

教务处、药学院

五、竞赛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大赛将评选优秀指导老师。比赛选手将获得不等的专业素质拓展分,分别是:1)预赛理论笔试参加者每人加0.1专业素拓分;2)决赛参加者每人加0.2专业素拓分;3)优秀奖每人加0.5专业素拓分;4)三等奖获得者每人加0.6专业素拓分;5)二等奖获得者每人获0.7专业素拓分;6)一等奖获得者获0.8专业素拓分。另外对所有获得奖项的学生还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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