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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校级教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7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校级教研课题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开展我校校级教研课题的结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3年、2014年立项未结题项目。(本次结题工作将对20132014年度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凡不参与结题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结题,并对项目做出撤项处理,收回其剩余研究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校级教研课题项目。)

22015年立项且完成建设目标的校级教研课题。(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二、结题成果要求

1. 课题结题的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否则申请结题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论文等成果必须是课题立项之后完成的)

2. 如论文等材料尚未刊出或出版,可凭“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申请结题。

三、结题提交材料

1.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意义;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课题进程和阶段性说明;研究成果、结论及推广价值。

2.结题申请书附件1)。

3.课题研究的其他成果:包括论文、获奖、实践开发成果等。

4.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稿各一份于620提交至教务处311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58220955@qq.com(所有材料均由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附件请到学校OA系统下载)

四、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督促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课题结题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电话:88223051

附件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研课题结题申请表

附件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研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延期项目填报)

教务处

2016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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