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加强对学校立项的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的监督、管理、引导,全面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项目研究的实效性,根据学校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并视各项目的建设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下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1.各学院自行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2.学校组织推门听课、实地观摩。 三、具体安排 1.所有由项目负责人填报的材料统一提交至项目所在部门。项目所在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撰写《xx学院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建设情况总报告》。 2.请项目所在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xx学院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建设情况总报告》、《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考核评定表》(纸质稿各一份)等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311室,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258220955@qq.com。 3.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安排,认真落实本次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咨询,请致电教务处311室,电话:88223051. 附件: 1.《学校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2.《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xx学院第四批课堂教学创新项目建设情况总报告》 4.《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考核评定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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