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学校教学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浙药高专[2015]4号)的文件精神,经教师申报、各部门统计审核和学校汇总审定,现对我校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和奖金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见附件3) 二、公示时间 2016年2月23日至3月3日,共7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1.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 2. 受理部门:教务处 3. 受理电话:88221753/617611;联系人: 汪东平 4.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教师核实,如有漏报或疑问之处,请各部门汇总并根据文件审核,因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教学成果实行量化考核,不再单独统计发放奖励金额,漏报或错报逾期自行负责。 附件: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2. 各部门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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