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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学校教学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浙药高专[2015]4号)的文件精神,经教师申报、各部门统计审核和学校汇总审定,现对我校201511日至2016831日期间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和奖金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见附件3

二、公示时间

201622333日,共7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1.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

2. 受理部门:教务处

3. 受理电话:88221753/617611;联系人: 汪东平

4.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教师核实,如有漏报或疑问之处,请各部门汇总并根据文件审核,因201691日以后的教学成果实行量化考核,不再单独统计发放奖励金额,漏报或错报逾期自行负责。

附件: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2. 各部门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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