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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及省厅《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7月31日,完成至少两期教学活动,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2月31日;此前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8年8月1日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学校推荐的在线课程范围包括:

1.优先推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认定课程;

2.省级精品在线开放立项但未认定课程;

3.经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认证上线,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性强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各学院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主体,要严格把关,择优申报,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实行“分名额到校,择优推荐原则。根据省厅名额分配数量, 我校限额推荐1门课程。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请于2019年7月19日(周五)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拟申报材料(包括《课程申报书》、《课程数据信息表》、《推荐课程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25822095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汉强,电话:15888540731、(短号:664731)。

经教务处审核、择优推荐、学校公示后,获学校推荐的申报课程将上报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确保我校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推荐工作高质量完成。

 

附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通知》及附件(学校OA下载)

 

教务处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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