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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六批校本慕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3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药德、药规、药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的教学模式变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升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第六批校本慕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药德、药规、药技”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互联网与教学深度融合,组织高水平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网络开放在线教学和“翻转课堂”等信息化教学新模式,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在线课程,提高“三药”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要求

1.慕课课程建设项目需体现碎片化、交互式学习的特点,注意将授课内容知识点化,“药德、药规、药技”充分融合,综合运用微视频、多媒体、在线互动等多种教学技术和方法开展教学,以符合网络教学习惯。

2.慕课课程建设规范应符合慕课建设标准与规则,具体参考《宁波市高校慕课课程建设规范(试行版)》(附件3)的要求。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对信息化教学和慕课建设有较高热情,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慕课教学的特点将知识碎片化并重新设计编排,能够合理运用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按需要组建慕课制作和教学助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对配合慕课课程建设和教学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有时间和精力投入。

2.申请慕课建设的课程,应有开课基础,原则上要求开课2轮以上。鼓励建设基础较好的各级精品课程、省、市“十三五”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的建设课程以及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积极申报。

四、申报与认定

1.请各部门统一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书》、《申报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指定邮箱:258220955@qq.com。(无须纸质稿)

2.各申报课程负责人自申报之日起即可登录学校“泛雅教学网络平台”(网址:http://zjpc.fanya.chaoxing.com)开展课程建设。学校对申报课程的线上应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采集课程相关运行数据作为课程认定立项的依据。

3.慕课课程坚持“先建设,后评价认定”的原则。课程负责人先行建设并线上运行,学校依据课程申报书及课程平台运行相关数据,组织专家于下学期开展审核认定工作,通过认定后的课程授予“校本慕课”荣誉称号。

4.通过认定的课程应如期在平台上开课,并开展基于慕课理念的翻转课堂教学,实现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要求所有通过认定的课程在下学年上线开课,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鼓励认定后的校本慕课选用智慧教室进行授课。

5.原第五批未参与验收及未通过验收的课程,无须再次填写申报材料,可视为第六批申报课程继续建设,后续可直接参与第六批申报课程的认定验收。

五、激励与保障

对通过认定的慕课课程,教务处采用项目制的方式进行管理,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4万元/门。(省、市“十三五”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建设课程,由各专业项目建设经费资助;非优势、特色、品牌专业的建设课程,由教务处资助。)

附件:(OA系统下载)

1.《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本慕课课程申报书》

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本慕课课程申报汇总表》

3.《宁波市高校慕课课程建设规范(试行版)》(参考)

教务处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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