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推动项目有效实施,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2022年获批立项的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具体立项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要求
依照2022年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通知中关于项目中期检查的要求,以各项目《申报书》制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为依据,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中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三、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展工作及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尚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四、材料提交
各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须提交如下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word版)
2.《自查结果统计表》(word版、PDF签字盖章版)
3.必要的成果佐证材料(PDF版)
请各项目所在学院统一于2023年11月16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25822095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中期检查通知及附表(请到OA系统通知栏下载)
教务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