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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15年秋季教材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次数:

关于征订2015年秋季教材的通知各学院(中心):

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保证教材的课前到书,请各学院(中心)及时做好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教材选用办法》和教务处提供的教材征订目录、样书及相关资料,各学院(中心)按本部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给每门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实训课)选定合适的高职高专教材。若该课程没有合适的教材,则必须予以说明,并提供该课程讲义。

1、根据《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材选用办法》教材选用原则第四条规定:各学院(中心)在选用教材时,应适当考虑价格适宜的教材,并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如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由开课教研室提出,填写《辅助教材使用审批表》,经学院(中心)审核,报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选用。其中辅助教材是指:一是课程体系中必修课选用的第二本教材;二是非课程体系中所用的教材。教材选用时,需要优先选用当前已出版的规划教材。

2、理论课教材选用请教研室统一意见后,填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征订申请表》,经学院(中心)审核后,由学院(中心)填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材选用汇总表》,于2015年6月1日前报教务处。

3、实验实训课教材选用程序:实验实训教材由学院(中心)教研室根据实验任务书,选用适合的实验实训教材,填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教材征订申请表》,经学院(中心)审核后汇总,填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教材征订汇总表》,于2015年6月1日报实验实训中心,再由实验实训中心审核后于2015年6月3日前统一交教务处。

4、请各学院(中心)准确填写预订教材的名称、主编、数量(分别填写学生数、教师用书数(备注任课教师姓名)、版别、版次、征订号或书号、使用班级、教材适用对象等。各学院(中心)应将教材预订计划与教学进程表和任务书进行仔细核对,以免出现漏订、错订等现象。

5、为了保证教材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要随意更换原使用的教材;如确实需要更换原使用教材的,请填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写明更换理由,报所在学院(中心)审批。

6、任课教师授课教材只限于与学生上课所用相同教材和配套教师用书。非当前学生使用的教材,包括各种参考书籍、预用教材、多媒体课件等不予订购。

7、自编讲义印刷:新编的讲义需经学院(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按要求填写《讲义印刷申请表》,并连同样稿于6月8日交教务处。延续使用原自编讲义的不需再填写《讲义印刷申请表》,请于61日前将印刷样稿交教务处。

8、教材购书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作更改。出于特殊原因造成预订计划漏订、错订等确实需要更改的,请填写《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材预订计划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理由,经所在学院(中心)审批,并承担由此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

附:

1、理论课教材征订相关最新表格

2、实验实训课教材征订最新表格

3、新增《辅助教材使用审批表》

教务处

20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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