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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教学实习学生岗位安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D18、E19、W19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全面做好2020年教学实习学生岗位安排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实习将从9月初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学生实习岗位分配形式有学院分配、学院科研、实验助理、创新创业。

二、岗位征询

学院向实习合作单位征询实习岗位,并按照教学实习岗位征询函等完成各项工作(教学实习岗位征询函、学院各自联络的实习合作单位由教务处另发,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情况自行征询其他实习合作单位),岗位征询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三、岗位分配及其他相关工作

1.学院根据岗位征询表信息和学生专业、意愿、户籍等综合情况分配学生实习岗位,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调整分配的学生,学生也不得变更实习单位。

2.学院科研、实验助理、创新创业形式的实习学生须提供相应的申请表格,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

3.学生岗位分配完成时间为6月30日,请各学院上交教学实习学生岗位分配学院汇总表,同时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完成相关设置工作。

4.教学实习三方协议和实习介绍函由教务处印制下发学院,教学实习手册由学院自行印制,以上材料7月5日前下发学生。

5.学生实习岗位确定后,请各学院及时将学生信息告知相应实习合作单位,并督促学生及时同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完成时间7月10日。

6.学院做好实习动员、过程指导、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

四、企业宣讲

因为疫情的原因,学校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邀请个别企业远程宣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学生岗位分配工作由学校统筹安排,所有接收实习学生的合作单位须先与学校签订实习基地协议(须盖单位章,不得盖第三方单位章)。

2.学生入职后用人单位不得挑选或者调整学生,同时请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实习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国家相关要求,如不签订学校将不派遣学生)。

3.请各学院将学校教学实习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告知实习合作单位。

教务处

20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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